早,请教个事情。我们公司有个工人在公司聚餐的时候,和邻桌的人打起来了,后来鉴定是颅骨骨折,轻伤二级。目前案子是派出所已经立案,准备移交检察院了。昨天对方人过来要求私了,提出赔偿20万。派出所的意思是双方可以私下调节,如果调节成功,可以写到类似报告的文件里再移交检察院。我想了解的是,对方如果给工人20万赔偿的话,工人需要签谅解书。那么在流程上,拿20万和签谅解书是在派出所还是在检察院?二者有啥区别么?私下拿钱的话会不会有什么风险?
G*天
浙江-杭州
法律顾问
2022-08-11 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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