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8-11 08:58 回复
按照新规要求,从9月1号开始,对于非本人机动车且未绑定的,将不允许自行办理涉及记分的交通违法,非本人机动车且已绑定的,只允许自助办理绑定日期后新增加的交通违法。
这也就是说,今后驾驶员在好易终端机之上自助处理他人机动车名下的交通违法时,规则和手机交管12123一样,必须要先绑定非本人车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