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23.9.20开台货车入高速口,在高速口发生了交通事故,装到了一个开电动车车的老人家,我第一时间,打了120车,并支付了120车费,送伤者到当地人民医院治疗,同时也报了警,也通知了我方保险公司!对方入院当天下午我给了3000元给对方家属,并叫我方保险公司跟进,在伤者入院了,30多天,伤者家属帮伤者转院了,在新转的一院对方治疗了32天,提出出院了,但出院时伤者还在昏迷状态,家属也把伤者接出院,回家治疗,对方出院回家,没有通知我方保险公,也没有通知我,就这样伤者回家3个月后再次入院,这次入院3天伤者就身忙了,对方家属马上向交警提出做尸检报告,第一次尸检报结果是因交通事故导致死忙是百之百,我提出复议,再次鉴定,结果是65/90,现在百分之九十,现在检察院起诉我交通肇事罪成立吗?
匿名用户
广东-肇庆
交通事故
2024-08-04 00:52
9.90
补充描述:
这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主次责任,我8,对方2,我第三者保险只买了100万,强险20万,对方提供的医疗发票是40万,我个人还要赔多少钱?
昨天对方律师跟我说,我个人还要赔18万,未算量解书,对方律师说谅解书约5万元,合计23万合理吗这个赔偿?
2024-08-04 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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