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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上午我给安康市恒大置业有限公司送货(安康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与创新路交汇处向东500米),半挂车就停放在工地,收货人也在旁边等我掀雨布,8点半时,我正掀雨布时不小心一脚踩空,从离地一米五六高处车上面摔下来,造成右侧股骨转子间骨折,随后我让收货人打救护车送到安康市中心医院北院区,这时我报车险,给交警打电话时,交警以车未动,不属于交通事故为由没到现场。在安康市中心医院门诊拍片,开了一点药,固定好受伤腿于当日下午五点转回南阳市淅川县第一人民医院(在外地住院不方便)回来当晚十点住院,7月24手术,今天医生说等

骁*洒 重庆-江北 交通事故 2020-09-10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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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9-10 07:16 回复

    1、你是送货人,自己掀雨布不慎从高处摔伤,这属于意外受伤。如果你是受雇佣给他人开车送货,应该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应当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的。如属于个体户自己的车送货,那就是自己承担赔偿。你问的律师费,是指聘用律师打官司解决纠纷,那就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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