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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晓东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 2020-12-08 19:09 回复
法律顾问团
2020-10-10 17:27 回复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从你上班的第二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公司要付你双倍的工资(也就是要多付你十一个月的工资),从第十三个月开始,推定公司与你之间已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因为已经过去四年,所以双倍工资的要求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也就是说你可能已不能要求公司多付那十一个月的工资了,但是你可以要求公司和你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你必须手里留有在公司上班的证据,例如:每月给你发工资的记录,上班的工卡,公司给你的工资凭条,社保记录等,但估计公司连合同都不肯签,应该也不会为你交社保了)。如果公司拒绝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拿着我说的那些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而且如果你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法院起诉。当然,你也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在举报效果不满意时再申请仲裁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