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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范围的情况

低*V 江苏-淮安 交通事故 2020-07-12 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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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位律师回复

  • 法律顾问团

    2020-07-12 08:06 回复

    (一)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二)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三)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四)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五)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六)驾驶证丢失、损害以及更换期间驾车造成的损失,不赔;

    (七)在收费停车场丢车,不赔;

    (八)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九)车辆的新增设备损害,不赔;

    (十)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赔。

    以上10种情况中,第四和第五两种情况分别仅针对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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