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团
2020-07-23 13:20 回复
许多车主朋友在出险后,并没有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而是自己找修理厂进行维修,然后在拿发票找保险公司理赔,个人认为这种做法不是很妥当。
第一,如果出险时间至你联系保险公司超过48小时,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第二,一旦保险公司认定你的维修费用过高,超出定损部分可能就要有你自己负担了。妥善的处理方法应当是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协商处理办法。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