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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赔偿主体

毛*壳 甘肃-临夏 交通事故 2020-08-02 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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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顾问团

    2020-08-02 07:08 回复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首先是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其次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仍有不足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肇事者没有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则全部的赔偿由肇事者个人承担。

    如果肇事者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则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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