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2''
李富民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00'49''
李富民律师
1、发生房地产纠纷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无效情况下,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对于拆迁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仍不服此裁决,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3、法律对房地产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