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承揽合同纠纷可不可以约定管辖没有规定,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样更有利于共同承揽人按时、按质地完成定作物,从而更好地维护定作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承揽人相互之间推卸责任的情况发生。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权是指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享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