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分情况:1、房屋租赁到期,不续粗的,承租人可以把自己对该租赁房屋的装修进行拆除,这不违法,但不能对租赁房屋造成损毁,如果造成损毁,应当承担恢复原状的责任。对于可分离、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因房屋租期届满或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依据所有权归属原则,承租人可以拆除取回。承租人取回时不以出租人是否同意为条件,因为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所有权归属于承租人,即使当初租房时出租人没有同意承租人进行装饰装修,承租人仍有权取回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因为这对出租人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2、但是不能对出租人的房屋造成毁损,如果实在是不可遍免,那么承租人就应恢复原状,这是承租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00'4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01'02'' 1、父母不能任意处置子女的房产:房产证上如有子女姓名,父母不得任意转让、抵押,父母只有在证明是为了子女的利益时才可以处置子女名下的房产。 2、夫妻关系破裂,财产归属引起纠纷:如果夫妻关系破裂,而房产证上有子女的姓名,房产归属往往会招致许多麻烦和纠纷,很多情况下这套房要么是归孩子所有,要么是归孩子所有。 3.父母不得任意出售、抵押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一定要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如果发生重大疾病需要钱治疗或生活学习等。
00'57'' 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是围绕婚俗改革试点主题,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通过创新婚育文化载体,加强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引导,对婚嫁陋习、天价彩礼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助力婚姻家庭幸福稳定,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风貌,为推进婚俗改革提供鲜活样板。
00'43'' 婚后买房子离婚一般算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其他明确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可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则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