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5'' 土地私有化的“利” 土地私有化的最根本的好处,就是能够大幅度的消除城乡间的差别。土地私有化后,农民靠卖地的钱进城生活,能够大量减少农村人口比例,从而提高城市人口比例。农民进城后,可以享受到城市现代化的服务,大幅度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同时,私有化后,城市人口的增加,也就扩大了内需,为过剩的中国工业品提供消费市场,也为接下来的城市市场经济发展提供较低廉的劳动力成本,由此能够确保中国制造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保持较高的竞争力。 土地私有化的“弊” 从历史留给中国的经验教训来看,土地私有化总体来说,有损农民利益。首先,土地私有化不能保证“耕者有其田”;其次,大部分农民不可能通过卖地致富,还会使农民丧失最后一条保障线。从宏观上看,不论是从保证土地的合理规模经营、清除土地腐败,还是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亦或者从解决“三农问题”的角度来看,土地私有化都不会是出路。
00'57'' 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01'47'' 1、土地登记申请。 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及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2、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周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3、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4、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00'56'' 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