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同财产的抵押问题,《担保法》解释的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 抵押有效的前提,必须是其他共同共有人的书面委托或亲笔签字,同时司法解释还规定:其他共有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抵押有效。
如果一方的探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终止对方的探望权。向法院提出终止探望权需要当事人申请,法院不得主动作出。 有权提出中止探望权请求的当事人包括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人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 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作出中止探望权,当事人自己没有权利中止对方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
夫妻离婚,一方想要争取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以下方面的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夫妻双方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一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着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尊重听取孩子的意
如果在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的,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可以少占或不占。 如果一方在起诉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者财产已清点并责令保管,另一方仍有实施隐瞒、转移、变卖、毁损行为的,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扣押;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离婚后才发现另一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定代理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该条的理解为该类离婚案件,可以调解的形式结案,也可以发给调解书,只有在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情形下制作判决书。
以下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只要符合以上三种情况之一的,不论结婚的另一方是否知道婚姻的一方有精神病,均可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外出打工的,若打工超过一年的,另一方可以在原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外出打工一方起诉离婚,应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婚前一方支付全部的款项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对房屋份额作出特别约定,则认定房产为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
按规定,以下几个分类属于婚前财产: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等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权利,如取得的债权等; 3、一方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婚前取得的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因此,婚后利用婚前财产买的房,其实只是财产价值形态改变,由货币变成等值的房产,所以本质上还是婚前财产。将该房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夫妻一方如果能够证明该不知情的债务,为另一方的个人债务,不知情方就不用承担偿还义务。 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法律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