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可否要求另一方履行扶养义务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双方是不具有法定的夫妻关系的,也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婚姻法只规定了夫妻间具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离婚一方私自带走孩子,如果剥夺了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权利,是不合法的,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得阻碍,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问题应该合理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
夫妻另一方默示下的个人担保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去世后存款的50%属于去世一方的遗产,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
夫妻一方因被诈骗所欠下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偿还部分。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离婚时,属于双方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共同承担,属于一方债务的,由一方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一方去世丧葬费剩余部分归配偶。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如果一方以另一方出轨为由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会判决离婚。因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方式和内容完全有夫妻自由决定;协商不成法院根据照顾女方还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配偶一方死亡再婚,再婚是以终止原来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如果不终止原婚姻关系又结婚,则构成重婚。 配偶一方死亡的,需携带死亡证明上派出所更改户口本。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提交相关证据资料审查后进行登记,颁发结婚证。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配偶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一方,对方不同意户口迁出可以双当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书。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