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所以,如果没有以上例外情形,同一笔货款返还二次,第二次返还的货款,对方其实并没有取得的
不当得利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不当得利指没有合乎法律的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当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
捡到东西,拒不归还的,属于不当得利。捡到东西,在法律上属于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如果非法占为己有,价值达到一万元,拒不退还的,涉嫌侵占罪,相对应地追究刑事责任。
按照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之债可以进行转让,不当得利之债不属于合同之债,但是也不属于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所以可以进行转让,不当得利之债进行转让的时候应当通知其债务人。
工资转错了不转回去的,属于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工资转错的,应当属于不当得利,当事人应当尽快转回去,得利人不愿意返还的,受损失的人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不当得利之债是可以转让的。因为不当得利之债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债权人转让不当得利之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捡到别人遗失物品不归还的,此物品属于不当得利,应当归还给失主。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应属不当得利。如果失主要求还而拒还,且数额达到犯罪标准,可以构成侵占罪。
1、建筑工程无效不属于不当得利,建筑工程合同无效的,按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司法解释规定处理,不当得利是指在没有合理依据情况下取得利益,并且取得利益会造成他人损失。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工程建设要签订合同的,而在一定的情形下,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不受保护。
不当得利行为通常情况下并不会导致拘留处罚。 然而,当相关方通过提起诉讼并得以判决之后,倘若获得不当利益者具备偿还欠款的经济实力却无视法院判决的强制执行力,且该拒不执行的行为严重至有损社会秩序与司法权威时,那么其将面临拘留的可能性。
如果不当得利,是应当返还原物及孳息的。 不当得利返还利息的标准,依据受损失的人的损失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