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不当得利”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指的是一方无故地在财产上得到了增益,而另一方相应地遭受了损失。如果你因为别人的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得到了一笔不应该属于你的钱,那么这就可能构成了不当得利。 实际上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具体的金额门槛。只要你能够证明你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侵害,你就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无论金额多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诉讼是有成本的,包括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如果不当得利的金额较小,可能诉讼的成本会超过你能够追回的金额。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考虑其他的解决方式,比如通过调解、谈判等方式来解决问题。 另外,如果你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你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可能包括交易记录、通讯记录、证人证词等。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你可能无法在法庭上证明你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可能会影响到你的诉讼结果。
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不当得利的成立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一般情形下,需要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不当得利才能成立: 1、一方受利益。具体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财产利益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 2、他方受损失。这里所谓的损失,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 3、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具体是指他方的损失是因一方受益造成的,一方受益是他方受损的原因,受益与受损二者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 4、没有合法依据。这是不当得利构成的实质条件。不是直接根据法律或者根据民事法律行为取得利益的,其取得利益就是没有合法根据的,也就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该得利即为不正当的。
不服裁定的上诉期为10天,不服判决的上诉期为15天。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所以不当得利纠纷起诉后,如果是被告人败诉的,由不当得利人按判决书要求返还不当得利,如果原告败诉的,驳回原告请求。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可以起诉。 1、受损害人因民事活动遭受损害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2、受损害人的三年诉讼时效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3、满足起诉的条件有: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1、自始恶意的受领人的返还责任。 (1)加重的返还责任。恶意受领人应将受领时取得的利益、附加利息一并返还。 (2)受领人的支出费用请求权。 2、嗣后恶意的受领人的返还责任。受领人如果是嗣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欠缺法律上的根据,那么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欠缺法律上的根据之前; 依据《民法典》规定,仅就现存利益负返还义务,若所取得的利益不存在,亦可主张,不负返还责任;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欠缺法律上的根据之后,才开始承担这条的加重责任。
原告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存在的,应当对不当得利请求权发生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被告主张不当得利请求权已经发生了变更、消灭或者受到妨害的,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不当得利诉讼的流程是: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