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的处理如下: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在工伤鉴定最后对结果不服,可以到上一级劳动鉴定部门进行重新鉴定。发生工伤事故,企业拒绝申报确认,个人也可以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鉴定。如果单位不配合,先到劳动仲
1、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
1.劳动争议仲裁实施一调一裁两审的模式,二审,为终审判决。2.在二审判决后,当事人又发现新的证据等,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六个月内,向二审法院申请再审。3.根据《民事
一般来说,不服工伤赔偿判决书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来处理:1、如果一审判决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诉期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
【法律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
劳动争议的案件,劳动仲裁都是法院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仲裁案件一般当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由仲裁委员会出具劳动仲裁决议。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