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招标文件、投标标书、中标通知书这三个文件的法律性质,并结合《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对投标的中标人所作出的无条件承诺,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中标人或者招标人悔标而拒不签订具体合同书的,应当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后30天未签订合同的后果如下:首先,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其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当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未签合同如果一直不签合同,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要求依法处罚,并赔偿投标方损失。最后,一般而言行政监督部门会给予警告,责令改正的处罚,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中标人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期限一般在30天内。因此,双方应注意中标后签订合同的时间,及时签订合同,避免因合同无效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中标后甲方不可以废标。如果无故废标,建设方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可以先就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就事实理由依法起诉,维护自身权益。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给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标后可以更换中标单位,但是需要招标单位同意。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一般中标后不能放弃,除非找到正当理由、以“不可抗力”为由放弃中标。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需要公示三天,刊登中标结果和发放中标通知书可以是同一天。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自动放弃中标的投标人,应当由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造成的损失应给予赔偿。中标后不可以随便放弃中标的,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中标人不可以弃标。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中标通知书不属于合同,只是有合同的性质。中标通知书具有承诺的性质,建设单位向中标人送达中标通知书,合同即告成立。所谓承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产生法律效力。 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更换施工队伍,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同时还要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