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如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与用人单位存在以下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临时工在单位受伤的,如果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由工伤保险赔偿,如果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所有劳动者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的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合同法》第31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纠纷,先要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无合同临时工受伤骨折的,要依据双方建立的关系赔偿,如果建立劳动关系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如果是雇佣关系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临时工如果是全日制用工,且符合下列情形的,被用人单位辞退后能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并与临时工协商一致的; 用人单位裁员的; 或者因破产而辞退临时工的等。 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则被辞退后一般不能得到补偿。
临时工分为三种情况: (1)签订劳动合同,定期发放劳动报酬。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那肯定形成了雇佣关系,是一定要缴纳社保的。 (2)签订劳务合同。这种属于服务的关系,是不用缴纳社保的。 (3)没有签订合同,但是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也属于雇佣关系,也应该为其缴纳社保。
临时工出现工伤问题可以和正式工一样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要求赔偿医疗费、住宿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康复费、停工留薪、器具辅助费等。如果出现伤残,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出现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的临时工自离,如果没有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不能扣工资; 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单位可以扣工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临时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临时工因自身疾病住院的单位一般不负责。但是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单位应该承担临时工的治疗责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认定为工伤的,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拖欠临时工工资不给的,可以通过提供自己的工作证据来向劳动部门举报投诉。相关部门通过对证据审核通过后,就会责令企业对应付的工资进行发放。 如果对工资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仲裁结果出具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