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公司股东变更不是主体变更。公司作为独立法人,是法律上的主体。公司股东变更,和成立新公司不是一回事,这并不影响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仅仅是公司内部的股东发生变更。
实际出资人不可以做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实际出资人也就是隐名股东,不记载于股东名册中,而法律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行使代表诉讼,
在企业歇业后至清算程序结束和注销登记前,企业的法人资格仍然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可以起诉应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
公司的清算主体在一般情况下为公司股东,《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
一、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
破产重整的申请主体:债务人或者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
在企业歇业后至清算程序结束和注销登记前,企业的法人资格仍然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可以起诉应诉。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
企业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主体”应依注销登记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1)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2)集体企业为企业的开办单位、部门,
企业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主体”应依注销登记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1)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2)集体企业为企业的开办单位、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