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义务父母双方都承担。《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证人需要履行的义务有: 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 2、证人作证的义务性,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 3、强制性,证人在作证时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如果作伪证或隐匿罪证,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期间,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宪法的基本内容和义务规定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利,社会经济权利,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等。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
有下列区别: 1.不确定性的程度不同。从给付义务因以确保主给付义务为目的,故其内容在债的发生时通常可以得到确定;而附随义务在债发生时,基本不可能确定。 2.可诉性不同。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的区别,应以能否独立诉请履行为一判断标准,能够独立诉请履行的为从给付义务,不能独立诉请履行的为附随义务。 3.目的或作用的不同。从给付义务的目的在于实现给付的利益,使得主给付义务更臻完善;而
父母没有抚养子女的,子女仍应当承担赡养义务。但是,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而拒不抚养,故意遗弃子女的,子女可不承担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
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受教育权和劳动权。 【法律依据】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附随义务的产生是基于城市信用原则确定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租赁中承租人的义务: 1、支付租金。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 3、妥善保管租赁物。 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5、通知义务。 6、返还租赁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附随义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附随义务包括先合同义务、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后合同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为协助实现主给付义务,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广义的附随义务是于合同关系发展的各个阶段均可发生的,当事人依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狭义的附随义务,为合同履行中依诚信原则产生的给付义务以外的义务。 【法律
幼儿监护人义务主要是必须按时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人学、必须保证适龄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接受完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不得让他们中途停学,必须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配合学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