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
免费保管有保管义务。免费保管属于无偿保管合同。只要尽到了相应的责任,且无偿保管人能证明自己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话,就保管物的丢失、毁损不需要赔偿;反之,即便是“免费保管”,还是需要赔偿。
地役权人的义务有以下几点: 1.在使用供役地时,应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和方法,以便在不损害供役地效用的情况下,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 2.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应注意维护,以免损坏供役地; 3.因行使地役权而改变供役地,损害的,应当事后及时恢复原状,补偿损害。 4.地役权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用目的和方法利用供役地,尽量减少对供役地权利人物权的限制。
地役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对供役地的使用应当选择损害最小的地点及方法为之,这样才能使得通过地役权增加需役地价值的同时,不至于过分损害供役地的效用; 对于为行使地役权而在供役地修建的设施,应当注意维修,以免供役地受到损害;因行使地役权的行为对供役地造成变动、损害的,要在事后及时恢复原状并补偿损害。
法院没有免费法律援助的义务。法律援助一般情况下,无须支付代理费,但须分担一定的必要费用。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民法典规定业主权利与义务有: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权、收益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罢免权、知情权、监督权、撤销权;享受物业服务的权利;获得行政机关协助的权利。遵守管理规约的义务;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义务;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义务;按时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遗失物拾得人具有报告义务,即拾得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会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会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儿媳妇没有赡养老公父母义务。 儿媳不属于法定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的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且此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劳动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是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者的权利包括: 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 2、取得劳动报酬权; 3、休息休假权; 4、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权;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 8、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的义务主要包括: 1、完成劳动任务; 2、提高职业技能;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4、遵守劳动纪律; 5、遵守职业道德。
仲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这些: 1、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2、申请人要按时提交申请书,按时出庭,提供自己的主张的证据等;对生效的裁决书有履行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