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法债权人权利: 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 债权人义务: (1)给付义务。 (2)附随义务。 (3)瑕疵担保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法债务人权利: 对租赁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优先购买权、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以及承租人的同住人对租赁房屋的权利。 债务人义
生母没有履行抚养义务不可以要求孩子履行赡养义务。子女能够拿出生母确实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证据,就可以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父母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如果借债用于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不偿还。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
悬赏人应该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叔叔没有义务抚养侄女,根据法律规定,侄女与叔叔之间没有赡养、抚养的亲属关系,相互不负抚养权和赡养权。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房屋按份共有人义务: 1、按照所有权份额承担对共有房屋进行管理、修缮等支出的费用; 2、行使所有权时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质权人是: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质权人的权利义务有: 1.优先受偿权:流质合同禁止。 2.孳息收取权: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义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
起诉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质押权人的义务有: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物权法》规定的质押权人义务有: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