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的责任和义务为:赡养父母、关爱妻子、教育子女。另外,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尊重社会公德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安全生产工作中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具体是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杜绝违章,首先要明白违章就是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章程,违反安全技术措施及交底要求所从事的活动。违章包括作业违章,指挥违章,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是指从事各类活动的人员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指挥违章是指各级承担管理职能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行为失职违章是指承担安全管理、监督职责的人员,在活动过程中,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而出现失职、渎职行为。
儿子欠债父母没有义务偿还。 不论是什么关系,对于债务,只有债务人有义务偿还,他人无偿还的义务。债权债务关系具有相对性,即使父母对子女具有法定抚养义务,对于儿子的欠债,父母没有义务偿还。父母的债务,子女也没有义务偿还。但是继承事项发生后,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接受继承的,应当在继承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与税务。
儿媳妇在法律上是没有义务赡养公婆的,但是按照道德上的约束,儿媳妇要赡养公婆的。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而儿媳在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基本上是没有法律地位的。
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6.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如下: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6.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忠于宪法,模范遵守、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2.忠于国家,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3.忠于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6.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7.清正廉洁,公道正派;8.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小区物业的职责和义务如下: 1、全面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对产权人委托管理的房屋、设施及其公共部位进行维护、修缮,承担居住小区及小区内物业的保安、防火、绿化维护、清扫保洁以及产权人和使用人日常生活必需的便民服务。 2、接受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居民的监督。 3、重大的管理措施提交物业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 4、接受房屋土地管理机关、其他行政管理机关及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指导监督。 5、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