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缺少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写明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等情况。 3.价款。 4.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式。 7.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合同权利转让可分为合同权利的部分转让和合同权利的全部转让。 在前者场合,受让的第三人加入合同关系,与原债权人共享债权。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原债权人与受让部分合同权利的第三人或者按份分享合同债权,或者共享连带债权。 如果转让合同无此约定,以共享连带债权论。原合同权利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该第三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关系中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合
房地产买卖合同成立: 一是形式要件应为书面形式; 二是私有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要求; 三是买卖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私自买卖房屋的后果是买卖房屋的行为无效,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三)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五)拖欠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的处理是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有权继续居住,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私人地皮有土地使用证不可以买卖,但是可以转让使用权。我国的土地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转让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法律依据】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
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的约定可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也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比如约定一定的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手房买卖风险的避免方式: (一)检查房屋的产权证和土地证,看两证是否齐全。 (二)检查房产证上的产权人姓名和卖房人的身份证上的姓名是否一致。 (三)看产权证上是否有共有人。 (四)检查房屋本身的质量。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不适用于动产租赁。 因为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而且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