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2.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3.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
加班时间的认定需要把握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已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工作任务;二是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安排;三是在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过了仲裁时效是否能申请,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没有时效中断事由的,仲裁时效经过,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仲裁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出现争议时的解决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
继承权发生争议和受到侵犯时,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是合法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有时间限制,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从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不能越过三十天。 【法律依据】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应自申请之日起开始生效。 【法律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0条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原则上不是一经送达就马上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仲裁裁决书一般有15天的起诉期; 在此期间,劳动者不服裁决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此期限内不起诉的,裁决书才发生法律效力。 但存在例外情况,即有些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
有时间先后关系,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劳动争议纠纷,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到法院起诉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