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争议的处理有三个程序: 1、调解。基层调解组织对企业行政单位与职工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2、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争议当事人申请对争议案件进行调解仲裁。 3、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包括因企业开除辞退和职工离职发生的争议,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争议等。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和解。和解是指当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过运用说服教育等方法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 (3)仲裁。仲裁是指发生合同争议的双方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劳动关系存续期申请仲裁的不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时限的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后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的情形: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带薪年休假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职工的年休假问题也是属于劳动争议,是可以进行劳动仲裁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
劳动争议不得仲裁的情形如下: 一、申请不符合条件; 二、超过诉讼时效; 三、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四、逾期改变仲裁请求;等等。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劳动争议调解书强制执行的步骤: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的原则是:一、调解原则。二、及时、迅速原则。三、回避原则。四、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五、一次裁决原则。 【法律依据】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仲裁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