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因为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婚姻),所以属于重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
事实婚姻,视为合法婚姻,可以按照结婚,来继承、离婚同居关系,没有婚姻关系,法律不予承认、不予保护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的司法解释中,将末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结合以其形成的时间为界限以是否符合实质要件为基准,区分为“事实婚姻关系”与“非法同居
【法律意见】94年以后不承认事实婚姻,双方只是同居关系,不需要离婚。但是孩子的抚养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94年以前承认事实婚姻,离婚和孩子抚养按照婚姻法处
【法律意见】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平均分割。可以先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构成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没有办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
【法律意见】是不是事实婚姻,有规定,符合事实婚姻的,可以起诉离婚,不是事实婚姻,自行处理,法院不受理。起诉的话,提交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到法院立案庭办理
【法律意见】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男女其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继承其遗产。【法律依据】根据最高
自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新的婚姻法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夫妻,只要补办结婚证后就认定为合法夫妻,未补办的认定为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