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事项: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2、起诉时注意申请财产保全。 3、申请先予执行。 4、管辖法院。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
商品房交付中的注意事项: 1、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 2、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 3、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 法律问题: 1.商品房“交付使用”。 2.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 3.商品房交付不当的
签订商品房售后包租合同应注意事项: 一、所定的租金回报不要高于市场上同类房屋正常出租业务所得的平均利润,且应有相应的担保,以免涉嫌非法融资; 二、该房屋买卖价格、包租期间的租金回报或价格折减金额、出租与转租的约定、包租年限以及售后包租有关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应具体明确; 三、代理出租的,包租人未经买受人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售后包租的该房屋再转包租。 【法律依据】
离婚前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有: 1、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
企业依法合并后,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纳税人的处理; 二、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 三、减免税优惠的处理; 四、亏损弥补的处理。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房屋承租人注意事项: 1、对房屋家具设施进行检查。 2、了解房东个人情况及该房产产权的情况。 3、仔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承租人应当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确需变动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合同。 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受托人需要将受托的事务交给第三人完成的,应当事先经委托人同意,并对第三人的行为向委托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转委托的,对第三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及禁止事项有以下规定:《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水利工程质量评定规程验收中需要注意的是: 1、在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和城镇供水、滩涂围垦等工程及其技术改造,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均必须由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质量监督; 2、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法律依据】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各流域机构负责本
公司收购注意事项: 一、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二、财务会计制度方面的风险; 三、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 四、注册资本问题。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