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凡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中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
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交强险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交强险范围内,只分有责与无责,不分主次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才按责任比例分
交强险的赔偿额度: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法律依据】 《交强险赔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
交强险的赔偿额度: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
交强险的赔偿额度: 1、交强险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交强险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①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②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③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理赔: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可以
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
交强险可以先行赔付, 条件: 第一、涉事金额有严格限制。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满足车险先行赔付的条件必须要是涉事金额不超过两千元。 第二、维修支付已真实发生。这也是满足车险先行赔付的又一个必要条件。 第三、严格控制预付比例。 【法律依据】 《交强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将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计收。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