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中的责任: 一、交通肇事民事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二、交通肇事刑事责任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
刮蹭如果没有发生伤亡的话是不需要赔偿误工费交通费的。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肇事后有自首情节能适用简易程序。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2款、第3款的规定情形有: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在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通常是治疗终结后进行,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交通肇事后让人顶包的行为,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 二是在肇事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顶包人涉嫌构成包庇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
交通肇事后又逃逸的判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三款,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拘役、缓刑的相关规定如下: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
程序如下: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二、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三、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
交通肇事逃逸有以下后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