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
如果被告人取得谅解书的,属于法定的从轻情节,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则应根据其他的量刑情节及刑法规定来进行量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观上出于过失,但过失程度不同,罪过轻重有别,应对罪过轻、较轻的人适用缓刑,罪过重、较重的不宜适用缓刑。 (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仍可能发生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过小; (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闪的目的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这种情况驾驶员主观过失小、罪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一方承担交通费,但要以实际票据为准。当然当事人自愿承担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赔偿,按照《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司法解释》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肇事者需要给予受害者因为交通事故产生的直接损失费用给予赔偿,因为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费用为事故的直接损失; 而因为车辆去修理,当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车辆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而产生的费用
交通肇事逃逸在肇事者自首并且没有出现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可以不予拘留。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117条第3款规定: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
交通违章怎么扣分,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 (1)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把机动车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3)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的; (4)挪用、转借机动车牌证或者驾驶证的; (5)涂改、伪造、冒领机动车牌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失效的机动车牌证、驾驶证的。 处理交通违章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
新交通法规扣分的标准有如下几点: 一、扣1分: 1、非携带行驶证、驾驶证; 2、驾驶未放置有效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 3、驾驶未按规定放置保险标志的机动车; 4、违反灯光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使用规定。 二、扣2分: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不及安全带; 2、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3、营运载客汽车载
违章闯红灯的,根据新规中的规定扣6分。 不算交通违法的情况有: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 2、机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3、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 4、现场已被交通警察处理的; 5、因交通信号指示不一致造成的; 6、交通违法记录不能清晰、准确地反映机动车类型、号牌、外观等特征以及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