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产假国家并没有特别的规定,2016-2017年山东产假也没有新的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
产假158天包括节假日。 因为产假的天数计算的自然日,并不是工作日,所以,自然包括节假日。 PS: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017深圳男方陪产假规定应当是15天。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2016年修订实施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
国家规定小产产假的时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另外,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依法享有生育津贴: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
女职工的产假期限: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休完产假回来调岗应当协商一致,协商一致的不违法,或有管理制度依据。否则,企业应当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单位如果想调岗,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调岗的。若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仅以休完产假就私自降将员工调到别的岗位,实际上是将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了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35条规定,单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变更,如没有,是违法的。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劳务派遣员工按国家规定,也是可以依法享有陪产假期的。陪产假的具体天数,国家没有统一规定,这个是各个省的规定。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 比如《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规定,男女双方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 女方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
深圳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增加奖励假3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女职工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等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
行政事业单位国家法定产假具体参考如下:没有延长至一年的说法,如果不能上班的,可以请病假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