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四条【继承遗产】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问:我与邻村青年吴×于10月举行了婚礼,一
关于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享有继承权的问题,过继子与过继父母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的关键在于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如果形成就是收养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如果未形成,则没
答: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全面支配的权利,具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等特征。所有权人对其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关于过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的问题,所谓的过继子女也称养子女,如双方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和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即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养子女和养父母的之间的权利
结婚的时候是有婚假福利的,这时人们可以向单位申请休婚假。但有些人结婚是属于再婚的状态,并不是第一次结婚的,所以他们就会担心自己第二次或第三次的婚姻无法享受到婚假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对于非婚生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该条的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的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有占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