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如果祖父母无其他子女赡养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孙辈有义务赡养老人。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和第一顺序一样,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不受辈分限制。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如果祖父母无其他子女赡养或其他子女无力赡养,孙辈有义务赡养老人。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其子女拥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 无论其是否再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特点如下: 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 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4、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依据
代位继承的发生条件是: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
要发生代位继承必须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才能引起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任何别的继承人都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也不能取得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已经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使被继承人的子女是继承开始以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父亲失踪子女不可以代位继承,如果失踪人被依法宣告死亡了,则其子女可以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
需要下列证据: 1.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2.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 3.证明是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应提供收养、出生证明、形成抚养关系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