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住:四川省县镇号。被申请人:成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住所:成都市区路号。执行依据: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1、一般来说四十五日会结案,案情复杂的不能超过六十日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审理时限及先行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申请劳动仲裁不要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上班的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设在区县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
劳动仲裁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人:,男,汉族,电话:住所:邮编:住址:邮编:法定代表:职务,总经理电话: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年月日到年月日双倍工资
【法律意见】1、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2、你从现在开始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劳动争议仲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