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出现劳动争议后,不仅劳动者能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申请的范围包括:由于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之间的区别:协商当事人之间意见达成一致即可解决争议;调解需要第三方采用其认为有利于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方式对争议进行调解;仲裁解决争议,需要先签订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由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其他区别。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如下: 1、到约定的仲裁委申请仲裁,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书、仲裁协议; 2、仲裁委对于可以立案的案件,出决定,如果决定立案的,五日之内会发出相关书面通知; 3、仲裁委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 4、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参加仲裁。
劳动仲裁失败了,如果因为当事人证据准备不充分或法律知识匮乏等各种原因,导致劳动仲裁结果不能符合当事人的预期,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一)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不可以依照仲裁法仲裁的范围。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可以仲裁,但是不适用仲裁法的范围。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等事项。 2、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或者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企业支付加班费、补偿金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关键在于充分准备证据,严格遵循仲裁流程。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分别有: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法定其他情形。
1、劳动争议发生后,经协商或调解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不经协商或调解,直接申请仲裁; 2、劳动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开庭裁决,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