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是仲裁庭做出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的、具体解决争议的决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
超过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后果是消灭其申请仲裁的权利,即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仲裁裁决事项的性质不同时间也不同: 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如果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法定程序批准可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二、《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 (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 (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仲裁院院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 (
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在特定情况下。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上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如何规定 上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做好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的衔接工作,现就两法适用中涉及的有关程序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供审理案件时参考。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 一、关于劳动争议纠纷若干程序问题的意见。 1、涉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劳动争议纠纷的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二
仲裁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
根据下列条件确定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格式: 申诉人:写清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地、工作单位和职务等等。 被申诉人:基本信息同申诉人。 案由: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诉讼请求:写明申诉人向劳动仲裁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 事实与理由:写明被诉人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具体事实,包括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方式、手段、行为过程和后果等。尤其要把被诉人违法侵害申诉人合法权益的原因或产生争议的原
(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法律依据】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几种: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指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 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