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征地拆迁申请听证的程序有: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准备的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劳动仲裁起诉状写法如下: 写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的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首先应当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收集下列证据证明: 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如用人单位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到社保局网站上,或到社保局打印自己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搜集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上岗证”、“外派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搜集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5.同事的证言。 6.搜集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 7.搜集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它实体或个人签订的文件等。搜集上述证据后方可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申请劳动仲裁。
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要有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仲裁事项必须与当事人有特定的法律关系,而且只能是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民事纠纷不能申请仲裁。 三、选定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在协议中必须写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贸仲)。仅有仲裁地点(如北京)而没有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无效。
如果对仲裁结果产生异议,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一般期限为6个月。如果出具的证明材料具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对法院申请撤销: 1、没有仲裁协议的; 2、仲裁结果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等; 3、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仲裁结果涉及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影响公众裁判的证据等; 6、仲裁人员在审理案件期间具有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
劳动争议一审结束仲裁没有效力。 劳动争议一审结束,说明此时劳动争议案件已经进入诉讼程序,因而前面仲裁程序所作出的仲裁裁决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这时争议的最终解决应依据法院的终审判决。
需要上班,口头辞退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出具书面证明。 对公司口头辞退,职工应要求出具书面证明。 公司不出具的,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出具。 在公司出具书面证明之前,应 正常出勤,防止公司不承认口头辞退按旷工处理,职工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 出勤公司不考勤或者不安排工作的,应自己设法保留相关证据。
劳动者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 1.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 2.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 3.有公司名称的工装; 4.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考勤记录; 5.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6.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等等。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包括: 1、提交申请书: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 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规定违法分包合同无效在存在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情形下是可以仲裁的。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