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近期正是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期,不少企业可能遇到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外部凭证或取得不合规发票等外部凭证的情况,那么这种情况是不是就不能税前扣除了呢?律说律答税务律师为您来解答!
个人独资企业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企业在搬迁期间发生的搬迁收入和搬迁支出,可以暂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而在完成搬迁的年度,对搬迁收入和支出进行汇总清算。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一、增值税方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文件规定:“第九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减征的企业所得税是需要征税,而免征的企业所得税是不需要征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等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国有独资企业交企业所得税。国有独资企业是企业法人,具有法人资格,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法律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民办非企业是需要交企业所得税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通过税务登记信息掌握其设立、经营范围等情况,并按照税法规定要求其正常纳税申报。加强非营利性组织资格认定和年审。严格界定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分别核算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考虑到实践中从事生产经营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为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保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协调一致。
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如下: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