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
1、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合伙人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
增加注册资本的流程:1、各股东同意增资的股东会决议;2、修改或补充增资章程;3、投入企业增资的资金(或者由评估公司进行实物/无形资产评估);5、办理工商、税务等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权。依据《担保法》的相关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
企业破产程序如下: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2、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因此只要是生效判决书上明确的结果,都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没有起算金额,甚至很多非给付金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发生转让之后,原债权人手持的债权应该由原企业法人还是转让后的企业法人进行承担呢,这是许多债权人的疑惑,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我国法律也作出了以下明确规定。第一
企业分立分为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类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