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 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更不确定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 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所以说,如果企业进入破产清算,最好的计时单位是月,通常这个周期至少都在一年以上。
遭遇房地产企业欺诈可以行使合同变更权、撤销权、解除权及返还财物请求权。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
企业内部控制的误区: 一、内部控制是企业自己的事,犯不上政府来管; 二、内部控制能够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内部控制能够消除舞弊; 四、内部控制制度要做到最优。 【法律依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企业商号不是公司名字。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企业名称是作为法人的公司或企业的名称,该名称属于一种法人人身权,不能转让,随法人存在而存在,随法人消亡而消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与公司法的区别是: 1.公司法对股东的出资比例未作规定,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2.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而三个涉外企业法对此未作明确规定,适用于我国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的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办理股权转让的程序是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合营企业合营各方的出资方式有: 1.外国合营者以货币出资时,只能以外币缴付出资,不能以人民币缴付出资; 2.外国合营者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应当是合营企业生产所必需的,且出资的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的作价,不得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者其他物料当时的国际市场价格; 3.中国合营者可以用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作为出资。 【法律依据】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
发出录取通知在法律上系企业单方法律行为,是对企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企业可以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并发出《补充通知》。劳动者入职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发出录取通知在法律上系企业单方法律行为,是对企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企业可以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并发出《补充通知》。劳动者入职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发出录取通知在法律上系企业单方法律行为,是对企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如果以疫情防控取消录用,可能承担缔约过失的赔偿责任。企业可以与应聘人员协商,变更入职日期,并发出《补充通知》。劳动者入职后,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