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
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了,分以下情形获得赔偿: 一、属于工伤的 工伤职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资料向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分别要求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基金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的,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伤赔偿项目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讨要工伤赔偿项目。 二、属于他人侵权造成的 受害人直接携带伤残鉴定结果要求侵权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侵权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人身损
伤人三级伤残已经达到重伤标准,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然后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最后等待结果即可。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赔偿给员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赔偿给员工的每月伤残津贴是其工资的80%; 3、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该部分金额。
对于九级工伤的赔偿金额,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赔偿的项目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其具体赔偿金额是需要根据其实际工资为准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工伤保险基金以十一个月的本人工资为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一至四级伤残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21-27个月本人工资;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6—1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6—5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中五级56个月,六级46个月,七级36个月,八级26个月,九级16个月,十级6个月。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工伤待遇。
1、四级伤残医疗部分参照缴费凭证,护理费用参考护工费标准,精神抚慰金金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 2、残疾赔偿金按照受害人年纪,参照计算公式乘以系数得出。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