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程序中,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处分的、用于破产清偿分配的、破产企业享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及财产权利。简而言之,破产财产是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是由破产清算组(管理人)负责管理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有借条的情况下,就不属于侵占了。因为如果有借条,那么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有法律基础的,存在权能保障,且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在这个范畴下,借条并不在上述范围内,所以不属于侵占。因此如果有借条的话,那么出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就不可以认定为侵占。
扣押他人物品,数额较大,是有可能构成侵占罪的。对犯侵占罪的行为人,一般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占他人土地建房是违法的,是侵权行为。如果土地被他人侵占建房,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人民政府处理。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保管公司财产,如果没有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的,不算侵占;如果有上述行为的,则算侵占。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不算贪污,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是私人公司人员,贪污企业和公司的钱,有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需要看是否是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若是,则构成侵占罪,侵占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要是抢占别人的财务一般涉嫌民事侵权,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应提交刑事自诉状,如果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的分数按被告人的人数递交。 副本尾部“起诉人”签名及盖章不能复印。
侵占基本农田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基本农田大量毁坏的,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是指行为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计划,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擅自将基本农田改为建设用地或者改为其他用途的情况。
如果在雇佣关系中侵占财产的,则是属于职务侵占,因为其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但如果是家庭生活中聘请的雇佣侵占财产的,一般按盗窃罪进行处理。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