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的,当事人可以在原宅基地上申请重建房屋发,如果在别处重建房屋的,原来的宅基地收归农村集体所有。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的,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 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 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 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塔吊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塔吊发生事故,首先要看是操作事故,还是塔吊的质量事故,如果起吊物品掉落,就是操作事故,就与塔吊所有人无关。如果是塔吊断裂倒塌,无疑塔吊所有人要负责任。
自然灾害房子倒塌,如果没有购买自然灾害保险,不存在赔偿问题。政府会给予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不是赔偿。 如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农业部、市财政将根据灾情、受灾面积等情况对农民、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给予适当的救灾资金扶持帮助。
房屋倒塌10年后宅基地归属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农民建房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宅基地上已建房的,房屋可以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继承人继承房屋后,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房屋倒塌后,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
律师解答现在国家一直都在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只要你的宅基地进行了这一轮的确权,之后倒塌后是不会马上收回的。 按规定是在房屋倒塌两年后无人来处置,也找不到宅基地名下的户主,这样的土地无人认领,村集体是有权力收回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农民如果仅有一处宅基地,又没有盖新房,一般都是不会收回的。 就比如现在很多农村的空心村,村中心都是一帮倒塌的老房子,都已经倒塌好几年了的,按规定其实早就应该被收回了,但是收回宅基地可能会造成很大的矛盾的,所以一般都不会收回,只会继续保留现状。
自然灾害房子倒了国家不赔偿。 政府会适当救助,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倒塌,政府并没有一定给予补贴的法定义务,但是考虑到灾民的实际困难,各地政府往往委托民政部门发放一些资金,援助灾民重建家园。国家民政部门给的是抚恤金,而不是赔偿金,这个标准各地民政部门及国家是因地而宜的。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并组织受灾群众自救互救,恢复重建。
农村房屋倒塌可以重建,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二者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楼房倒塌的由该方担责。属于不可抗力的,重建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农村房屋倒塌可以重建,一般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二者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第三人的原因造成楼房倒塌的由该方担责。属于不可抗力的,重建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如具备条件者,应视情况优先考虑采用宅基地迁建安置方案,此外补偿所有者房屋重建所需成本价格;若仅为货币补偿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则为房屋重建成本价加上宅基地地价之和;若选择房屋置换的政策,在同等地段内按建筑面积最低比例为1: 1的标准进行交换;此外,政府在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时,必须依据法律规定适时且足额支付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等的补偿款项,并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以确保他们的生活品质不受影响,同时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