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嫩拿多少。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
债务人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时有以下处理方式。 1、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对于无能力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无法采取执行措施。 2、对确实无能力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如果确定被执行人今后也不会有履行能力的,法院会终结执行,执行案件宣告结束。
债务人未通知担保人擅自转让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不清偿债务,债权人只能向法院起诉,以合法的方式来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但是,下列两种情况下是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的。 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 2、当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物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便可扣押抵押物,并可
根据法律规定,法律上的债权人多指合同义务中享有一定约定权利的人,换言之债务人就是债权人的相对人。权利义务对等。 债权人在债权关系中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或不履行一定的行为,债务人有义务履行债权人提出的意思表示。 债务是指对外的欠款,具有还债的义务;债权是指外界单位或个人欠自己一方的债,对方有偿还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另外,债权转让的通知应当在到达债务人时产生法律效力。债权转让通知应当由债权人对债务人发出。 合同债权转让通知的时间,应当在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之前进行,如果通知到达债务人的时间晚于债务人的实际履行的,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
当面临这种情况的时候,首先先向法院进行申请,面临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向全社会说明被告的情况,并且要求他准时开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法律规定如下。 (一)注意催讨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取了通知主义,即债权人转让债权不必征得债务人同意,但是必须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权转让就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无需审查被转让债权的合法性、有效性,也无需审查旧债权人之间债权债务存在的合法性,只要债权转让的事实及时通知了债务人,债权转让行为就是合法有效。若债务人有异议,可以对债权的受让人行
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如果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该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后根据法律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