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
1、债权纠纷胜诉后可直接依判决书要求对方返还。 2、对方仍不执行的,可以在两年内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债权转让纠纷的当事人都有债权人,债务及受让人。受让人将取代原债权人即转让人的地位而成为诉讼当事人,原法律关系消灭,而产生了一个新的法律关系。 在此情况下,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如果债务人被抓,担保人无力偿不会被拘留。担保人仅仅充当赔偿责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这里的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
1、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及时向法院起诉。 2、申请恢复执行。法律规定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人民法院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3、法律上有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人民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能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 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
1、查看债务人财务报表; 2、到公共财产管理及登记机关查找财产线索(包括房产、土地登记管理部门;运输工具登记管理机关;人民银行、工商部门、税务部门查找债务人的银行帐户或存款; 国家商标总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国债登记托管机构查找国债;工商管理部门调阅债务人开办登记、股权登记及年检资料等,发掘财产线索); 3、通过与债务人内部工作人员或交易相
个人负债不会连累家人,法律上不存在父债子偿、夫债妻偿的情况。 除非是另一方在法律上也需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责任,如子女是该笔债务的担保人或者共同债务人或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往往会向债务人的家人追债,甚至会对其家人进行骚扰。从这点上来讲,是会对家人造成一定的影响,存在危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
分立后债权转移债务人错误给付可以协商解决,不得对抗第三人。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 1、分立后的企业分得的有效资产与其分担的债务基本相当,或分立后的企业资产足以保证其履行所分担的债务的,一般宜按分立协议的约定确定债务承担主体。 2、分立协议约定的事项不得对抗第三人。企业分立导致债务转移,根据“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的基本法理,债权人应为协议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