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三种情形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家属: 1、如果被告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那么只需要其个人承担还款义务。 2、如果被告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行为能力人,那么可以将其监护人作为共同被告。 3、如果是完全行为能力,并且已经结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连对方的配偶一并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它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的案
债权人不能偷偷过户债务人房产,需要债务人自己来进行抵押物偿还债务。 《担保法》第四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物品违法。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 《物权法》第三十二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三十四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遗产继承人。债务人死亡时,继承开始,遗产自然就归属于继承人,而遗产是债务人,即被继承人全部财产上的权利、义务。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债权人不能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偿还债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能否拉走债务人的物品抵债应依情况而定。在未经债务人的许可下强行拿走,是违法的。债务人在场并未拒绝或阻拦的,可以视为债务人默许债权人实施上述行为。债权人不承担法律责任。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物抵债时,债务人在场并加以阻拦的,根据最高院司法解释之规定,债
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债务人的账户。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诉前保全,法院受理后可依法冻结债务人账户。债权人也可以在法院审理下达裁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可以冻结债务人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部门为公证机关。 《合同法》第一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
债权人仅起诉担保人,主债务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在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利只起诉担保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债务,而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将主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以维护诉讼的平等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当事人双
债权人和债务人申请破产的区别有: 1、申请资格不同。 2、申请的形式条件不同,债权人申请的条件: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申请的实质条件不同。 《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