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没到履行期,不能留置债务人的物品。
在婚前有债务的情况下,结婚后是否需要共同偿还,取决于该债务是否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否则,该债务视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偿还。
离婚之后的债务不是夫妻共同所有,而是根据债务的性质和产生时间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负的,那么即使离婚后,这笔债务仍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如果债务是离婚后产生的,或者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就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丈夫欠下的债务,妻子是否需要偿还,主要取决于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类债务,妻子通常需要与丈夫共同偿还,即使债务只由丈夫一方签署。 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同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妻子通常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妻子能够证明该债务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如丈夫婚前所负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等,那么妻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妻子替丈夫偿还了债务,且该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有权向丈夫追偿。
1、可以与对方协商还款事项; 2、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意协商、调解的,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符合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5、当事人在获得胜诉裁决后,如果对方仍不还款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扣押、冻结等措施。
公司倒闭时,债务的处理是一个复杂且需要遵循法律程序的过程。以下是对公司倒闭后债务处理方式的详细解答: 一、债务承担原则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在公司倒闭时,首先应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来承担债务。 二、债务处理步骤 清算公司资产: 对公司的所有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和变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以确定可用于偿还债务的资金。 确定债务优先级: 债务一般分为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优先债权如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具有优先受偿权,普通债权则按比例受偿。 偿还债务: 在清算资产后,按照债务优先级依次偿还债务。优先债权优先得到清偿,剩余资产用于偿还普通债权。如果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债务减免或按比例分配。 法律程序: 在债务处理过程中,可能需要通过法院进行清算等法律程序,以确保债务处理的公正、合法。法院会依法监督整个清算过程,并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员工赔偿问题 对于公司倒闭无力偿还员工的情况,通常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赔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金:根据员工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社保费用补缴:公司需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等。 清偿顺序:如果公司资产清算后仍有剩余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员工的工资等债权。但如果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员工可能无法获得全部应得赔偿。
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并不会消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如果债务额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继承人可以选择不偿还超出部分,但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则不受此限制。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当债务人跑了,作为担保人,您需要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和法律分析: 一、担保责任的承担 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您在担保合同中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那么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您可能需要代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您追讨债务,您也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一般担保责任:如果您在担保合同中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那么债权人需要先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只有在债务人确实无法履行债务时,才能向您追讨。此时,您需要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二、担保责任的免除 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可以免除担保责任,例如: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但没有取得您的同意;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变更主合同,但没有取得您的书面同意; 担保合同没有规定保证责任的期限,且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要求您承担保证责任; 同一借款合同中,既设立保证又同时设立物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您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离婚前的债务在离婚后由谁承担责任,这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具体判断。 一、夫妻共同债务 若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比如购买家庭住房、共同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等,即便离婚,夫妻双方仍需共同承担。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权利,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 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等,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 在实际判断中,需根据债务产生的原因、用途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认定,以明确债务性质及承担主体。此外,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对外仍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在处理离婚前的债务时,应首先明确债务的性质,再根据法律规定和离婚协议来确定承担责任的主体。
1、本罪是一般主体,既包括直接实施催收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的行为人,也包括雇佣、指使他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人。 2、公司、企业等单位实施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未规定追究单位的刑事责任的,对组织、策划、实施该危害社会行为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