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债务,儿女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要分情况来看: 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 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 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被执行后还清了债务就不是老赖了。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银行贷款离婚时是否能归一方债务,这个具体是看你们离婚协议怎么签订的。 如果离婚协议上没有明确标注,那么作为期间有共同财产,而且有进行了分配的,那么就要承担共同债务。所以说除非另一方愿意承担所有债务,自动放弃债权。在法律上有相关的条文。
若父亲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子女作为法定监护人的子女有代替偿还债务的法定义务。
公司的股东通过无偿或者远低于股权价值的价格转让股权,造成到期债务无法清偿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 根据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公司终止后应按照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 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
债务过了三年仍然是有追偿的权利的,只是你要求还款的请求不一定能得到法院支持,除非对方主动还款。 诉讼时效的起算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当然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3年。也就是3年之内必须向法院起诉或者向对方主张权利。 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超过诉讼时效后达成还款协议的,视为对此笔债务的重新确认,债务人的还款意思表示可以导致诉讼时效的重新计算。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消灭的仅仅是债权的强制执行力,并没有丧失受领力和保持力。超过诉讼时效后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债权人便可接受债务人的清偿而使债权得到满足
债务人不还款时,债权人是可以向债务人讨债的,债权人追讨债权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如果通过暴力方式追讨债权的,债权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债权人通过堵债务人门的方式追讨债权是违法的行为,情节比较轻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则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债务纠纷是否需要请律师,要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判断。 法律上对民事纠纷案件不强制规定必须请律师,属于委托人的自愿行为,也就是说,可以委托律师也可以不委托律师代理。如果此债务纠纷法律关系明确、涉及数额较少、证据较为充分的,可以不请律师。但律师是法律专业人士,对案件会从法律及实务操作上对案件有判断及应对方案,对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很有利。 根据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